EPA護理工作者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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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護理工作者候選人

EPA護理工作者候選人

適用於其中一項指定活動簽證“EPA護理員候選人”有一種叫。
EPA(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是加強廣泛經濟關係的一種手段,包括貿易自由化,投資,人員流動,知識產權保護和競爭政策規則,以及各個領域的合作要素。這是針對的協議。
是指讓來自簽署了EPA的國家的人員進入日本的公共和私人機構,從事獲得護理福士知識和技能的工作,以取得護理福祉士認證為目標的活動。

獲得特定活動簽證的要求

  • ·經協議書,協議口頭聲明,交換官方文件等核實的人員

申請流程

1、準備申請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
  1. ①申請文件和附件
  2. ②圖片(垂直4 cm×寬度3 cm)1離開
      ※在申請前的3個月內從正面拍攝,沒有背景的銳利。
      請在照片背面描述申請人的姓名,並將其粘貼在申請表的照片欄中。
  3. ③其他
    • ·出示護照和在留卡
    • ·明信片(寫地址和姓名)
2. 向入國管理局申請
提交上述文件。
3.結果通知
在申請時遞交給移民局的信封或明信片將收到結果通知。
4. 入國管理局的手續
去移民局,購買印花稅票並簽收。

申請所需的附件文件

【申請延期申請期限】

  1. 1. 下列證明活動內容、期間、狀況、報酬的文件。
    1. (1) 日本機構的在職證明1份
    2. (2) 日本機構的僱傭合約影本一份
  2. 2.居民稅課稅(或免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一年的收入總額及納稅情況)各一份
  3. 3.培訓/工作內容、地點、期限、進度證明文件一份
    *接受 EPA 護理員候選人的組織必須根據印度尼西亞厚生勞動省的通知或菲律賓厚生勞動省的通知,從每年 1 月 1 日起向 JICWELS 提交定期報告。
  4. 4.就讀院校的在學證明(註明就讀期限)、在學證明、成績單各一份。
  5. 5. 證明申請人在日本居住期間有能力支付費用的下列文件之一
    (1) 申請人繳交學費和生活費的情況
    1. a. 個人名義在銀行等的存款證明影本一份
    2. b. 獎學金證1份
    (2) 透過本國匯款支付學費、生活費等時
    1. a.您名下的匯款證明或存款餘額證明影本1份(註明匯款事實)
    2. b. 匯款人名義在銀行等的存款證明影本一份
    (3) 申請人以外的居住在日本的人支付費用時。
    1. a.本人名義匯款證明或存款餘額證明影本1份(註明匯款事實)
    2. b. 經濟資助者的住民稅課稅(或免稅)證明書及納稅證明書或銀行存款證明書各1份。

準備申請文件時的注意事項

  1. 1。請在簽發日期後的3個月內提交在日本簽發的所有證書。
  2. 2。如果要提交的文件是外文,請附上翻譯。

 

9:00〜19:00(不包括週六,週日和節假日)

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不間斷地接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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