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票房簽證?
娛樂簽證是指從事娛樂活動或其他娛樂活動的人士獲得的簽證,如戲劇,娛樂,表演,體育等。
獲得票房簽證的要求
- 2.如果申請人打算從事與戲劇、娛樂、歌曲、舞蹈或表演有關的活動,則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但第 XNUMX)條規定的情況除外。
- (1)申請人打算參與的活動屬於以下任何一項。
但是,如果(在票房的情況下,在組織開展該組織收到的總金額),這是通過實施業績獲得等於或大於每1日期500萬日元並不局限於此報酬的金額。- ①主修2年以上活動的主要教育機構。
- ②在2年度在國外有經驗。
- (2)與日本機構簽訂的符合以下任何條件的合同(僅在明確表明該機構有義務向申請人支付月費20萬日元以上的情況下)。基於上述,意在簽訂與諸如劇院之類的娛樂有關的合同。
但是,根據與經營以外國民俗料理為主的飯店的組織的合同,在飯店收取了與外國民間音樂有關的歌曲,舞蹈或表演,月費為20萬日元以上。嘗試進行此類活動時,這不適用。- (3)必須有一位或多位經理,他們在與外國人的業績有關的業務中擁有總計三年以上的經驗。
- ②全職工作5人以上。
- ③有關組織的經理或全職僱員不屬於以下任何一項。
- 1)進行販運,建議或協助的人。
- 2)在過去的5中曾執行過《法律》第73條的2,1,1或2的行為,或同一段落的3的調解行為的人。
- 3)在過去的5年中,關於機構的業務活動,外國人根據3第1條或法律第2條的規定,根據同一章的加蓋或授權登陸許可,第4節,非法頒發了證書創建文件或圖紙,以獲得該法令第4節,第1節或第5節,第3條規定的登陸許可或虛假或更改的文件或繪圖,或行使,擁有,轉讓或出借虛假文件或圖紙,或調解轉讓或出借的人。
- 4)《賣淫預防法》第74條至第74條或第8條至第6條被判處刑事罪的刑期終止或不再執行的日期從那以後沒有過去13年的人。
- 5)有組織犯罪集團防止非法行為的法律第2條第6條規定的非有組織犯罪集團或有組織犯罪集團的成員,未通過5年度。
- ④根據過去三年簽訂的票房合同,付給有票房居住身份的外國國民必須支付的全部報酬。
- (3)應用與申請相關的劇院等的設施應符合以下任何要求。 但是,如果與票房有關的活動的票房居住地的東西對於該設施的申請人以外的設施有利,則遵守下面的⑥。
- (XNUMX)必須是外國人娛樂的場所,針對大量未指定的客人。
- (2)如果設施經營《風力管理法》第1條第1款第2項或第XNUMX項規定的業務,則必須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 1)至少有5名員工專門從事娛樂客戶。
- 2)承認居住在票房相關活動的票房居住地的人不會從事娛樂活動。
- ③舞台必須在13平方米以上。
- ④必須有一個等候室,供9平方米或以上的表演者使用(如果表演者超過5名,則面積為9平方米的總和加每超過5人的面積為1平方米)。
- ⑤員工人數為5名以上。
- ⑥經營該設施的機構的經理或從事與該設施有關的工作的專職人員不屬於以下任何一項。
- 1)進行販運,建議或協助的人。
- 2)在過去的5年中曾執行過《法律》第73條的2,1,1或2行為或同一段落的3調解行為的人。
- 3) 過去5年間に、当該機関の事業活動に関して、外国人に不正に法第3章第1節もしくは第2節の規定による証明書の交付、上陸許可の証印もしくは許可、同章第4節の規定による上陸の許可、または法第4章第1節もしくは法第5章第3節の規定による許可を受けさせる目的で、文書もしくは図画を偽造し、もしくは変造し、虚偽の文書もしくは図画を作成し、または虚偽もしくは変造された文書もしくは図画もしくは虚偽の文書もしくは図画を行使し、所持し、譲渡し、貸与し、もしくはその譲渡もしくは貸与のあっせんをした者。
- (4)根據《賣淫法》第74條至第74條或《賣淫預防法》第8至6條對某人判處刑事犯罪並因其罪行而被判處死刑或不再從事該行的日子從那以後沒有過去13年的人。
- 5)從不再是幫派成員或幫派成員之日起已經過5年的人。
- (1)申請人打算參與的活動屬於以下任何一項。
- 2.如果申請人打算從事與戲劇等表演相關的活動,則必須申請以下其中一項。
- 日本,或當地政府機構,影院的票房或類似直接建立了一個既定的法律實體或設立日本特殊行為,由日本法律贊助公司的(1),或在學校教育法規定學校,試圖搞票房的影院這樣的活動,比如在職業學校或各種學校進行時。
- (2) 為了促進日本與外國的文化交流,由國家政府、地方政府或獨立行政機構資助設立的日本公私機構主辦的與戲劇表演和其他表演相關的活動。
- (3)外國的場景或文化投標的遊客為主題,戲劇外國人,娛樂,歌,舞,在票房上所有的時間說,場地面積10平方米或表現的更加便利,票房在嘗試從事此類活動時。
- (4)不提供食物和飲料在觀眾的費用,而那些由日本的公共和私人其中的機構運作不打算並不設施(客人利潤娛樂,或僅限於那些在100人以上的觀眾容量)當試圖從事與娛樂相關的活動,如劇院。
- (5) 演出所得報酬金額(團體演出時,為團體所得報酬)每天 1 萬日圓以上,且在日本居住且演出期間不超過 50 萬日圓試圖從事與娛樂等相關的活動時。
- 3.如果申請人打算從事戲劇表演等以外的娛樂相關活動,申請人必須在從事此類活動的同時獲得與日本人同等或更高的報酬。
- 4.如果申請人打算從事與娛樂相關的活動以外的娛樂活動,則申請人將被要求從事以下任何活動,並獲得等於或高於日本人獲得補償的報酬。
- ①與促進商品或業務有關的活動。
- ②與製作廣播節目(包括有線廣播節目)或電影有關的活動。
- ③拍攝商業照片的活動。
- ④記錄和記錄商業記錄,錄像帶和其他記錄媒體的活動。
簽證申請的注意點
為了獲得娛樂簽證,除非您以書面形式充分證明您符合上述要求,否則很難獲得簽證。
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移民的各種簽證申請過程中的方向是,在人的規則入國管理局(移民局,分公司,辦事處)參觀這樣,必須提交申請,等的文件它的作用。
藝人簽證的有效期限有3年、1年、6個月、3個月和15天。
申請流程
- 1、準備申請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
- ①申請文件和附件
- ②圖片(垂直4 cm×寬度3 cm)1離開
※在申請前的3個月內從正面拍攝,沒有背景的銳利。
請在照片背面描述申請人的姓名,並將其粘貼在申請表的照片欄中。 - ③其他
- [申請資格證明]
- ·回复信封(附在固定形式信封上的印章,附有392日元(簡單掛號信)的印章)1出納員
- 【申請更改居留身份和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
- ·出示護照和在留卡
·明信片(寫地址和姓名)
- 2. 向入國管理局申請
- 提交上述文件。
- 3.結果通知
- 在申請時遞交給移民局的信封或明信片將收到結果通知。
- 4. 入國管理局的手續
- [申請資格證明]
- 沒有必要。
- 【申請更改居留身份和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
- 去移民局,購買印花稅票並簽收。
票房簽證類別
票房簽證有4類別。
附加文檔的類型因類別而異。
- “類別1”
- 外國人嘗試從事戲劇表演,娛樂,歌曲,舞蹈,表演等活動。
- “類別2”
- 外國人希望從1到5開展以下活動之一。
- 與戲劇表演有關的活動,例如日本國民政府,地方公共組織或特殊公司贊助的戲劇表演,表演藝術,歌曲,舞蹈或表演,以及在學校,職業學校或《學校教育法》規定的各種學校中進行的戲劇表演。嘗試做時。
- 為了促進文化交流,在國家/地方公共團體或獨立行政機構的支持下,我們將嘗試開展與日本公共或私人組織贊助的戲劇表演,表演藝術,歌曲,舞蹈或表演有關的活動。如果。
- 在佔地10平方米或以上的場所進行娛樂表演,該場所始終以吸引外國風景或文化為主題的遊客從事戲劇表演,表演藝術,歌曲,舞蹈或表演。如果你想。
- 外國人不向觀眾收費提供食物和飲料且不招待客人的設施(由日本的公共或私人機構經營,不以營利為目的或可容納100人以上的客人的設施)僅限於)),在嘗試進行與戲劇表演,表演藝術,歌曲,舞蹈或表演有關的活動時。
- 外國人因表演而獲得的報酬(在團體的情況下為團體收取的總金額)每天為1日元以上,並在日本停留不超過50天。 ,在進行與戲劇表演,表演藝術,歌曲,舞蹈或表演有關的活動時。
- “類別3”
- 外國人試圖進行與劇院,娛樂,歌曲,舞蹈或表演以外的票房(體育等)相關的活動的情況。
- “類別4”
- 如果外國人希望從事下列任何一項娛樂活動:
- 與產品或企業的廣告相關的活動。
- 與廣播節目(包括有線廣播節目)或電影的製作有關的活動。
- 與拍攝商業照片有關的活動。
- 在商業記錄,錄像帶和其他記錄媒體上記錄或記錄活動。
申請所需的附件文件
[申請資格證明]
“類別1”
- 1. 證明申請人職業經驗和職業經驗的文件(視情況而定)
- 2、下列與承包單位有關的資料
- ①註冊事項證書1
- ②最新財務報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的複印件1
- ③酌情澄清合同代理概要的材料
- 3. 明確演出舉辦設施概要的資料
- ①營業執照1的複印件
- ②設施的繪圖(寫有平面圖的設施)1
- ③設施的圖片(禮堂,候診室,外觀等)視情況而定
- 4.演出合約一份
*除票房合同外,上述材料還包括與合同組織和管理外觀設施的機構合約。 - 5. 證明申請人在日本的具體活動的詳情、期間、狀況和報酬的文件1份。
*對於特別證明賠償的文件,請在付款到期時說明和付款方式。 如果計劃在收到補償後從報酬中扣除的費用和支出,請提交說明金額和計算依據的文件。 - 6. 根據演出合約嘗試進行與戲劇表演等相關的活動時,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 ①合同組織5的經理(或經理)和全職員工(需要使用1名稱或更多)的名單
- ②證明承包商的經理(或經理)在整個娛樂工作中經歷3年或更長時間的材料
- ③請願書(規定《移民管理法》第7,1,2條的部長令“娛樂”下欄中1 b(3)所列人員的表格)聲稱這些都不適用的文件)1
※“應用程序”的樣本可以從以下下載。 - ④以下文件之一證明締約組織已根據過去3年度簽署的娛樂合同,向居住在展會居住地位的外國人支付了全額報酬:
- ・票房合同的合同副本
- ・上述外國人已收到獎勵的收據證明,轉賬記錄到銀行賬戶(複印件)
- ・證明工資總帳等已付清的帳單(複印件)
- ・非居民的所得稅徵收金額明細表(支付單)以及外國法人的所得等與稅有關的文件
- ・財務報表和公司納稅申報表(副本)
- 7. 表演設施營運組織提供的以下資料:
- ①註冊事項證書1
- ②最新財務報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的複印件1
- ③酌情澄清管理機構大綱的其他文件
- ④從事與執行管理和外觀設施有關的業務的全職人員名單(需要使用5名稱以上)1
- ⑤(《移民條例》第7條第1款第2項的標準的《部長條例》“娛樂”部分第1(6)欄中第(1)欄下方列出的經營組織的經理和專職人員的投訴XNUMX份文件,指出上述都不適用
※“應用程序”的樣本可以從以下下載。
- 八、其他參考資料
視情況告知住宿行程、演出行程、演出詳情等的廣告、傳單等
“類別2”
- 1. 證明申請人職業經驗和職業經驗的文件(視情況而定)
- 2、以下邀請單位相關資料
- ①註冊事項證書1
- ②最新財務報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的複印件1
- ③材料澄清其他邀請機構的大綱
- ④員工名單1
- 3. 明確演出舉辦設施概要的資料
- ①營業執照1的複印件
- ②設施的繪圖(寫有平面圖的設施)1
- ③設施的圖片(禮堂,候診室,外觀等)視情況而定
- 4、演出合約1份
※除票房協議外,上述材料還包括合同代理和管理外觀設施的機構之間的外觀合同。 請在邀請機構進行演出時提交合同協議副本,並在使用票房設施時提交使用許可表等。 - 5. 證明申請人在日本的具體活動的詳情、期間、狀況和報酬的文件1份。
※請提交“僱傭合同”,“預約批准表”等副本或同等文件的副本。 - 八、其他參考資料
住宿時間表·票房時間表·廣告·宣傳單張通知票房等內容
“類別3”
- 1. 證明申請人職業經驗和職業經驗的文件(視情況而定)
- 2. 闡明邀請單位概況的以下資料
- ①註冊事項證書1
- ②最新財務報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的複印件1
- ③員工名單1
- 3. 明確演出舉辦設施概要的資料
- ①營業執照1的複印件
- ②設施圖1
- ③適當的設施照片
- ④員工名單1
- ⑤註冊事項證書1
- ⑥最新財務報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的複印件1
- 4.若邀請單位有合約演出,則需提供合約一份。
- 5. 證明申請人在日本特定活動的內容、期間、狀況、報酬等的下列文件之一。
- ①就業協議副本1
- ②預約批准複印件1
- ③符合上述①或②的文件
- 八、其他參考資料
住宿時間表·票房時間表·廣告·宣傳單張通知票房等內容
“類別4”
- 1. 證明申請人在娛樂活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的資料(視情況而定)。
*附屬機構頒發的證書或業績證書,CD夾克,海報,雜誌,報紙夾等,證明了在表演藝術活動中取得的成績。 - 2. 證明申請人在日本特定活動的內容、期間、狀況、報酬等的下列文件之一。
- ①就業協議副本1
- ②預約批准複印件1
- ③符合上述①或②的文件
- 3. 明確受理機構概況的下列資料
- ①註冊事項證書1
- ②最新財務報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的複印件1
- ③員工名單1
- ④指南(小冊子等)1
- ⑤適當的符合上述①至④的文件
- 八、其他參考資料
保持時間表·活動時間表,廣告·傳單通知活動內容等
【申請延期申請期限】
“分類1到4常見”
- 1、下列證明具體活動內容及期限的文件之一:
- ①在職證書1
- ②就業協議副本1
- ③符合上述①至②的文件
- 2、演出合約1份
※除票房合同外,上述合同還包括管理外觀設施的合同機構和機構之間的合同。 - 3.居民稅課稅(或免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一年的收入總額及納稅情況)各一份
- 4. 上次申請後演出設施等發生變更時,請酌情提供明確變更後的演出設施等概要的文件。
- 5. 1 活動行程
準備申請文件時的注意事項
- ①請在簽發日期後的3個月內提交在日本簽發的所有證書。
- ②如果提交的文件是外文,請附上翻譯件。
文件下載
*將下載PDF格式的文件。
※智能手機有可能無法看到。
*使用智能手機下載時請注意數據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