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交部描述了菲律宾父母与日本孩子一起旅行的必要文件,我将介绍他们。
欲了解更多信息,外交部页面请参考。
出国旅行的例子
- ・为了抚养亲生子女而想在日本长期居留的情况
- ・为了将来在日本生下亲生孩子做准备或预习而想短期居留的情况下。
- ・为了确认孩子生父的下落、认领孩子、或者与日本人配偶者商量等而想短期滞留时。
请注意,这不包括已获得资格证明书的人。
与申请人有关的文件
- (1) 申请人护照
- (二)签证申请表
- (3) 照片1张(4.5厘米×4.5厘米)
- (4)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
*请使用 NSO(菲律宾国家统计局总部)签发的防伪纸提交出生证明的核证副本。
如果文字模糊无法辨认,或者边缘被切断而无法确认信息,请一并提交市区町村政府发行的出生证明。
另外,出生登记延迟的情况下,还请提交“受洗证明书”、“成绩单(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相册”。 - (5) 申请人的结婚证(如已婚)
*请使用 NSO(菲律宾国家统计局总部)签发的防伪纸提交经认证的结婚证书副本。 - (6) 申请人的就业证明(如果在菲律宾就业)
- (7) 如果申请人曾经访问过日本,则需提供显示当时移民身份的护照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持有旧护照)。
有关日本人和日本人之间的儿童文件
- (1) 子女出生证明
如果您已在菲律宾登记出生,请使用 NSO(菲律宾国家统计局总部)签发的防伪纸提交出生证明的核证副本。
如果文字模糊无法辨认,或边缘被切断而无法核实信息,请一并提交市区町村政府签发的出生证明。 - (2) 孩子的日本父母的户籍复印件(如果有申请人或孩子的信息)
- (3)儿童的日本护照(复印件)(被占有时)
- (4)儿童的入学/毕业证书(如果在菲律宾就读或就读)
旅行费用,住宿费用支持能力证书(如果您不能提交,可以在书面理由中接受)
- (1) 如果该人支付了全部金额
- 公共机构出具的申请人或其家属的收入证明或存款存折和纳税证明
- (2) 担保人提供付款或部分协助的情况
- 以下之一
- a. 收入证明书或纳税证明书(由市町村政府发行)
- b. 存款证明余额
- c. 最终纳税申报表副本
- d.完税证明(税务局签发的表格2)
- (3) 如果付款是由位于菲律宾的支持组织支付的
- 以下文件证明了有关集团的实质内容
- a. SEC(菲律宾证券交易所)注册证书
- b. DSWD(菲律宾社会福利部)注册证书
如果您有担保人、受邀请人或支持组织
- (1) 担保函和/或邀请理由函
- (2) 担保人/被邀请人的就业证明书(如果是受雇者,则如果是个体经营者,则需提供户口簿的核证副本等)
- (3)如果担保人/邀请人是日本儿童的亲属,则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
- (4)支持(邀请)机构相关材料(如适用。若有非政府组织、公司等支持,则需提供该组织/公司注册/登记相关的正式文件、业务概要/业绩证明材料,菲律宾)说明材料支队与日本支队的关系)
- (5) 如果担保人/受邀请人过去曾去过菲律宾,则需提供显示当时移民身份的护照复印件(如果他们持有旧护照)。
- (6) 如果有中介人将申请人介绍给担保人、邀请人或支援机构,则需提供能证明中介人身份的文件(护照复印件、在留卡复印件等)
当您希望与您的孩子在日本定居时
- (1) 计划就业证明、公司信息等(如果在日本有工作,请写明公司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请注意,如果您计划在娱乐场所(夜总会、酒吧等)工作,我们可能会因成为人口贩运受害者的高风险而拒绝发放签证。请注意。 - (2)入学许可等(如果孩子在日本的学习不稳定;学校的位置,负责人,联系电话号码明确说明)
- (3)有关您计划在日本居住或居住地点的数据(地点,被提名人,同居者等)
如果有适用但无法提交的文件,请提交书面声明并说明理由。
此外,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将仅用于签证审查,并将根据日本的“行政机关持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适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