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护士候选人
适用于其中一项指定活动签证“EPA 护士候选人”有什么叫。
EPA(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加强广泛经济关系的一种手段,包括贸易自由化,投资,人员流动,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规则,以及各个领域的合作要素。这是针对的协议。
是指拥有EPA国家的人员进入日本的公立和私立机构,从事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以取得护理执照为目标的活动。
获得特定活动签证的要求
- ·通过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交换官方文件等证明其身份的人
申请流程
- 1、准备申请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
- 1申请文件和附件
- 2张照片(垂直XNUM X cm×水平X NUM X cm)X NUM X叶
※在申请前的XNUM个月内,没有帽子,背景清晰,从正面拍摄的清晰照片。
※请在照片背面列出申请人的姓名,并将其附在申请表的照片栏中。 - 3其他
- ·出示护照和在留卡
- ·明信片(写地址/姓名)
- 2. 向入国管理局申请
- 提交上述文件。
- 3.结果通知
- 您将在申请时向移民局提供的信封或明信片中收到结果通知。
- 4. 入国管理局的手续
- 去移民局,购买税票并签收。
申请所需的附件
[在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情况下]
- 1. 下列证明活动内容、期间、状况、报酬的文件。
- (1) 日本机构的在职证明1份
- (2) 日本机构的雇佣合同复印件一份
- 2、居民税课税(或免税)证明书、纳税证明书(一年的总收入及纳税情况)各一份
- 3. 证明培训/工作内容、地点、期限和进度的文件一份
*根据印度尼西亚厚生劳动省通知或菲律宾厚生劳动省通知,接受 EPA 护士候选人的组织必须自每年 1 月 1 日起向 JICWELS 提交定期报告。您使用的每份厚生劳动省通知表的副本。
准备申请文件时的注意事项
- 1。在日本发行的所有证书必须在签发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交。
- 2。如果提交的文件是外文,请附上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