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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外國人時遇到的“過度勞累”是什麼?會帶來什麼樣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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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外國人時處理簽證問題至關重要。這是因為,外國人在日本的活動理由、活動內容、活動期間等需要經過入國管理局的審查和批准。
然而,在僱用外國學生作為僱員或為已僱用的外國僱員續簽簽證時,可能會出現某些問題。“勞累過度”です。

在本專欄中,一位簽證專業的行政代書人會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為已錄用的外國人申請簽證時容易出現的“過度勞累”進行說明。

1.外籍兼職工人的工作時間有上限。

企業在僱用外國人時最應該注意的一點是,他們可能會僱用不被允許工作的外國人並讓他們工作。非法就業促進罪以免受到處罰。
如果透過僱用通常不會被雇用的外國人而構成促進非法就業罪,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罰金(可能兩者都有)。

「學生」或「家屬」等居留身份基本上不允許工作,並且為了打工,超出您身份的活動的津貼必須通過申請獲得批准。
原則上,您可以憑此許可從事先前授予的在留資格允許的活動之外的活動。每週最多 28 小時です。
如果你工作時間超過28小時,勞累過度這將導致違反先前授予的居留身份允許的活動之外的活動。

▼ 過勞標準=每週28小時如何計算

那麼,上面提到的每週28小時我們該如何計算呢?
這是一個詳細的話題,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並不意味著「一周從星期日開始」。
無論您從一周的哪一天開始,始終在 1 小時內必須是。
而且,無論你有多少兼職工作,總時間不應超過 28 小時。
請一定要仔細核對,沒有一家公司會給你最多1小時的時間。

2.過度勞累帶來的麻煩

▼ 受聘為僱員的外國人無法續簽簽證

如果發現加班事實且在留資格被判定為不良,則外國人的簽證可能無法更新。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工作簽證(他們中的大多數擁有“技術/人文/國際商務”的居留身份)取得後第一次申請更新時です。
在大多數情況下,申請續簽許可證時提交的最近一年的納稅證明/納稅證明的內容與國際學生賺取的收入有關,因此這些文件中列出的詳細資訊是收入金額獲得許可可以從事先前授予的在留資格所允許的活動以外的活動。原則上每週最多28小時工作時間內如果正常情況下無法獲得該金額另外,懷疑是過度勞累。

讓我舉一個例子。
A先生,居住在東京的留學生,2021年3月從日本職業學校畢業,收到日本公司的工作邀請,並進行了變更(批准的簽證期限為1年)。
2020年,A先生還是留學生時,每週打工約45小時,年收入約200萬日圓。
此後,於2021年4月1日開始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A先生將從2022年1月起申請續簽「工程師/人文專家/國際服務」簽證。
申請本次更新時,A先生將根據其所屬公司的規模,向移民局提交3年的納稅證明和納稅證明。
3年的這些證書與A先生2020年的收入有關。
移民來自這些文件A先生雖然是留學生,但2020年的收入約為200萬日元。我開始知道,如果我是一個按小時工資的普通兼職工人,曾經每週工作超過 28 小時=工作過度我猜。
假設入國管理局認定「A先生在2020年期間每週打工時間約45小時」。
在這種情況下,A先生因工作過度而導致居住狀況不佳其評價為 .
雖然我能夠換成工作簽證並工作了大約一年,續簽第一個工作簽證時最有可能被拒絕許可です。
如果A先生因工作過度而無法續簽工作簽證,此後A先生將無法在X公司工作。人員突然短缺可能是這樣。

▼ 無法更換簽證(無法從學生找到工作)

因工作過度而不允許簽證申請一個例子是申請從留學簽證更改為工作簽證的許可時。
申請變更簽證時需向移民局提交的文件中,沒有外國人申請簽證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
然而,近年來移民將被特別嚴格審查 國際學生過度工作在某些情況下,作為檢查在留資格的補充材料,稅務證明,納稅證明,扣繳稅單,轉移兼職工資的銀行存摺複印件,在國際期間的兼職信息學生我們可能會專門索要一份問卷(描述兼職的公司、聯繫方式、時薪、工作時間、工作內容等)。
如果從您提交的文件中發現您在留學生期間工作過度,即使您的學歷背景和工作後的工作是合適的,您也可能因居留身份不佳而無法更改簽證。

如果您僱用外國學生並讓他們工作,請在僱用時檢查他們在國際學生期間是否從事兼職工作,如果有,他們工作了多少小時,以及是否過度工作。仔細檢查細節將有助於防止以後出現問題。

[聘請外國學生作為全職員工的清單]
兼職工人每週工作時間(學期期間每週最多 28 小時,長假期間每週最多 40 小時)
您在國際學生期間兼職的地方(可能是成人娛樂商店等)

3.企業責任:避免鼓勵非法就業

因此,留學生在未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情況下打工,或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情況下已獲準但被迫超出許可範圍兼職,公司該怎麼辦?會承擔責任嗎?
對於這種情況下的公司,非法就業促進罪被申請;被應用,最高3年監禁或者30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兩者任一雙方目標這將是。

外國留學生無論是否獲得在留資格許可以外的活動許可,都必須隨身攜帶。“居留證”您可以透過檢查駕駛執照大小的卡片背面來找到答案。
在留卡背面“非活動許可欄”如果加蓋“許可(原則上每週28小時內,不包括從事海關業務等)”印章,則國際學生已獲得資格外活動的許可。
此外,即使存在「我不知道自己沒有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等情況,不檢查在留卡背面就被錄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現公司因不知情而有過錯,將受到上述處罰。這將是。

僱用國際學生時要記住的另一點是畢業後,即使獲得了在留資格許可以外的活動許可,也不能打工。有一點。
允許從事學生簽證允許以外的活動的前提是您將作為國際學生工作,即在您目前就讀的教育機構學習。如果您已從該教育機構畢業,您之前可能已經獲得了這是因為您為從事先前授予的在留資格所允許的活動之外的活動而獲得的許可將不再有效。

 
■撰寫本文的人■
代表森山隆

森山隆
行政書記員公司Climb的代表。專門從事簽證申請和歸化申請,這是成立之初的國際業務。每年為外國人申請簽證的數量大約為1,000,我們對我們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充滿信心。基於對移民服務的了解,他還負責為外國人聘請公司顧問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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