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省發布了一份題為「對於那些以撫養身份居住並希望高中畢業後在日本工作的人」的通知。
我會寫在下面。
其中一些外國人常駐在居住“家庭住宿”的狀態中,從他在日本的童年居住地,通過日本的義務教育,並從高中,足以日本社會畢業籠子,即使你不固著性是公認的,因此它是高中畢業,以獲得招生成本大學和其他機構,如果你嘗試的情況下,日本的就業是承諾的一定時間內,在留資格後,“家庭沒能在逗留的範圍“的資格認定工作證,另外,還有內容的用意是適用於就業資格,如”只有工作,技術和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工作,根據教育,工作經驗它不符合標準,如就業機會,結果是有限的,你給有時會變成一個殘酷的嚮往。
有人建議,將更好地留在居住“家庭住宿”的狀態中,完成了大部分日本義務教育和居住的改變允許從這些應用程序誰已經從日本的高中畢業的“定居者”的地位如果有,假設日本社會的足夠的固定被發現,檢查的其他住宅的情況下,在沒有問題的每一個階段,可以考慮授權的方向是有“特殊原因”求求你
應當指出的是,即使有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以家庭為單位,對於權限,它並不總是必要確定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個別判斷,以決定許可干擾是兄弟和父母和孩子之間的不同它曾我的名字不是。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從居留“家族滯”狀態的“定居者”,不禁止不無條件符合標準如果你是一個高中畢業生,如果在居住狀況沒有特別問題,如果在方向允許的居住狀態的變化是有特殊原因,使得它更容易被活動在日本的未來。
欲了解更多信息司法部頁面請證實。
關於在留資格從“家屬滯留”變更為“長期居留”,我可以從家庭住宿更改為永久居民嗎?另請閱讀該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