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護士候選人
適用於其中一項指定活動簽證“EPA 護理候選人”有一種叫。
EPA(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是加強廣泛經濟關係的一種手段,包括貿易自由化,投資,人員流動,知識產權保護和競爭政策規則,以及各個領域的合作要素。這是針對的協議。
指擁有EPA國家的人員進入日本的公立和私立機構,從事護理知識和技能訓練工作,以取得護理執照為目標的活動。
獲得特定活動簽證的要求
- ·經協議書,協議口頭聲明,交換官方文件等核實的人員
申請流程
- 1、準備申請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
- ①申請文件和附件
- ②圖片(垂直4 cm×寬度3 cm)1離開
※在申請前的3個月內從正面拍攝,沒有背景的銳利。
請在照片背面描述申請人的姓名,並將其粘貼在申請表的照片欄中。 - ③其他
- ·出示護照和在留卡
- ·明信片(寫地址和姓名)
- 2. 向入國管理局申請
- 提交上述文件。
- 3.結果通知
- 在申請時遞交給移民局的信封或明信片將收到結果通知。
- 4. 入國管理局的手續
- 去移民局,購買印花稅票並簽收。
申請所需的附件文件
【申請延期申請期限】
- 1. 下列證明活動內容、期間、狀況、報酬的文件。
- (1) 日本機構的在職證明1份
- (2) 日本機構的僱傭合約影本一份
- 2.居民稅課稅(或免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一年的收入總額及納稅情況)各一份
- 3.培訓/工作內容、地點、期限、進度證明文件一份
*根據印尼厚生勞動省通知或菲律賓厚生勞動省通知,接受 EPA 護理師候選人的組織必須自每年 1 月 1 日起向 JICWELS 提交定期報告。
準備申請文件時的注意事項
- 1。請在簽發日期後的3個月內提交在日本簽發的所有證書。
- 2。如果要提交的文件是外文,請附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