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娛樂在日本不超過1年

在留資格:「特定活動」(以觀光、娛樂等為目的的定住者及其配偶)

旅遊/娛樂在日本不超過1年

該簽證相當於特定活動簽證,是希望在日本居留不超過一年並從事觀光或娛樂等活動時可以申請的在留資格。
陪同參加上述觀光、娛樂等活動的人的配偶也符合資格。
可以申請的居留期限為6個月,之後可以再續約6個月。 (最長不超過1年)

獲得特定活動簽證的要求

年滿 18 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如果在日本停留時間不超過一年並從事觀光、娛樂或其他類似活動,可以獲得簽證。

  • ・根據法律法規、國際協定或日本政府向外國政府發出的通知,屬於該國家或地區公民的該國家或地區公民可以購買該國家或地區發行的普通護照,不受限制屬於附錄9 所列國家/地區之一的國民,因觀光或其他原因希望在日本短期停留而無需日本領事官員簽證的人目的.事物
  • ・申請時,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存款和儲蓄總額折算成日元為 3,000 萬日元或以上(配偶正在或計劃在日本居留並從事本表中所列的指定活動)項目)6,000萬日元以上)
    *也可以合併夫婦的儲蓄。但是,如果是情侶的話,每人需要3000萬日元,所以總共需要6000萬日元。
  • ・購買在日本逗留期間發生死亡、受傷、疾病等情況的保險。
  • ・同時符合上述 1 項和 3 項的隨行配偶,必須在日本境內進行觀光、娛樂或其他類似活動,且在日本的逗留期限不得超過 1 年。

申請流程

1、準備申請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
  1. ①申請文件和附件
  2. ②圖片(垂直4 cm×寬度3 cm)1離開
      ※在申請前的3個月內從正面拍攝,沒有背景的銳利。
      請在照片背面描述申請人的姓名,並將其粘貼在申請表的照片欄中。
  3. ③其他
    [申請資格證明]
    • ・答复信封(在標准信封上註明地址後,附有392日元郵票的郵票(用於簡單掛號信))
    【申請更改居留身份和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
    • ·出示護照和在留卡
    • ·明信片(寫地址和姓名)
2. 向入國管理局提出申請 提交上述資料。
結果通知結果申請通知將通過信封或明信片發送到移民局。
3. 入國管理局的手續
[申請資格證明]
沒有必要。
【申請更改居留身份和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
去移民局,購買印花稅票並簽收。

申請所需的附件文件

▼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申請

■ 以觀光、休閒等為目的在日本停留時間不超過一年的人。
  1. 1. 申請人居留期間活動安排的說明資料(酌情提供)
  2. 2、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銀行帳戶活期餘額以及自申請之日起近6個月內帳戶訪問款情況的證明材料(儲蓄存摺複印件等) ) (作為適當的)
      ※請提交存款/儲蓄存摺等副本,這些副本在最後一筆交易中註明。
      ※如果帳戶的過去6個月收付無法提交看到的材料,為什麼不能以書面形式提交解釋的頂部,請提交該資產的形成過程可以看出的文檔。
  3. 3. 私人醫療保險證書以及條款和條件的副本(視情況而定)
      *請提交一份保單,其期限與您計劃在日本逗留的期限相符,並且其承保範圍包括在日本居住期間發生的死亡、受傷或疾病。
■ 配偶陪同
  1. 1. 申請人配偶的居留卡或護照影本一份
  2. 2. 申請人在華期間活動安排的說明資料(視情況而定)
  3. 3、與申請人配偶身分證明文件一份(結婚證書等)
  4. 4. 私人醫療保險證書以及條款和條件的副本(視情況而定)

▼ 居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

■ 以觀光、休閒等為目的在日本停留時間不超過一年的人。
  1. 1. 申請人在華期間活動安排的說明資料(視情況而定)
  2. 2. 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銀行帳戶當前餘額,以及自申請之日起近6個月內帳戶存款、取款情況的證明文件(如影印件)銀行存摺等)(視情況而定) )
      *請提交包含最後一筆交易的儲蓄存摺等複印件。
      *如果您無法提交證明您帳戶過去6個月存款和提款情況的文件,請書面說明您無法提交文件的原因,並提交證明您的資產形成過程的文件。
  3. 3. 私人醫療保險證書以及條款和條件的副本(視情況而定)
      * 請提交一份保單,其期限與您計劃在日本逗留的期限相符,並且其承保範圍包括在日本期間發生的死亡、受傷或疾病。
■ 配偶陪同
  1. 1. 申請人配偶的居留卡或護照影本一份
  2. 2. 申請人在華期間活動安排的說明資料(視情況而定)
  3. 3、與申請人配偶的身份關係證明資料(結婚證書等)(酌情提供)
  4. 4. 參與證明以及私人醫療保險條款和條件的副本(視情況而定)

▼ 居留期限更新許可申請

■ 以觀光、休閒等為目的在日本停留時間不超過一年的人。
  1. 1. 說明入境日本以來的活動以及未來計畫的資料(酌情提供)
  2. 2. 證明您有能力支付住宿期間費用的文件1份(銀行存款證明等)
  3. 3. 參與證明以及私人醫療保險條款和條件的副本(視情況而定)
■ 配偶陪同
  1. 1. 申請人配偶的居留卡或護照影本一份
  2. 2. 說明入境日本以來的活動以及未來計畫的資料(酌情提供)
  3. 3、與申請人配偶身分證明文件一份(結婚證書等)
  4. 4. 參與證明以及私人醫療保險條款和條件的副本(視情況而定)

準備申請文件時的注意事項

  1. ①請在簽發日期後的3個月內提交在日本簽發的所有證書。
  2. ②如果提交的文件是外文,請附上翻譯件。

 

9:00〜19:00(不包括週六,週日和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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