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就業資格證書申請?
工作資格證書是法務大臣證明在日本居住的外國人轉職時,“新公司的工作內容與以前的公司相同,所以在留資格沒有問題”的文件。 .
申請交付文件申請就業資格證明它被稱為。
就業資格證書發放申請要求
它必須位於以下3點之一:
- 有工作居留身份(工作簽證)
- 有資格在資格以外的地方工作
- 沒有就業限制的居住身份(身份簽證)
申請工作資格證的注意事項
無論您就職的新公司的工作內容是否屬於您現在的在留資格的活動內容,都會簽發該在職資格證明書。如果這不適用於您,最好改變您在該公司的工作性質或不要跳槽到該公司。
就業資格證明書的簽發不是必須申請的,但簽發後證明在新公司的在留資格的資格。申請延長居留期限時需要提交的資料將會減少。
反之,未取得就職資格證明書而換工作,在申請延長在留期限時不承認在留資格的情況下,被迫變更在留資格有一種恐懼。
如果您的居留期限臨近,需要離開這個國家因此,在跳槽時,我們建議申請人或公司申請開具就業資格證明。
申請頒發工作資格證書所需文件
- 就業資格證書頒發申請表
- 出示在留卡及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 出示護照或工作資格證明
- 如果無法提供上述內容,請提供理由說明,說明原因
那些可以申請的人
- 申請人本人
- 申請人經營或僱用的機構的僱員
- 申請人正在接受培訓或教育的機構的僱員
- 監督活動以獲取外國人所做技能,技能或知識的組織的工作人員
- 旨在順利接受外國人的公益公司的工作人員
- 律師或行政書記員向區域移民局局長報告,他接到了申請人的請求
- 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
申請費
收入印章必須是900日元。 請將其附在付款表格中。
應用目標
區域移民局對住宅區的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