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特別許可?
留在特別許可,誰是非法滯留在日本,如逾期(逾期居留)和非法移民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目標,它指的是司法部長給居住的特殊地位的系統。
是否給予特別在留許可,由法務大臣酌情決定。
該決定將綜合考慮非法外國人想要居留的原因、家庭情況、在日本生活的歷史以及人道主義考慮的需要。
此外,在下列情況下,法務大臣可以授予特別居留許可:
- ·獲得永久居留許可時。
- ·當我以前在日本有一個住所作為日本公民。
- ·居住在日本時,通過人口販運等在他人的控制下。
- ·當其他司法部長發現允許特殊居住的情況時。
提交文件
申請人的特殊配偶許可申請的文件根據申請人是“配偶案件”還是“其他案件”而有所不同。
【配偶案】
- 1. 聲明
- 2. 身分證
- 人物
- ①護照複印件所有頁面
- ②居留證複印件
- ③ 身分證影本(駕照、本國身分證等)
- 3. 婚姻證明
- ①家庭登記副本(一份帶有婚姻事實陳述,一份帶有子女描述,如果有孩子的話)
- ②本國戶籍證明等
- ③起訴結婚通知書收據
- ④結婚登記書面證明
- 4.居住情況證明
- 配偶
- ①居民卡(適用於所有居住的家庭)
- ② 在職證明(管理人員需提供公司登記簿的核證副本;自營商需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表明工作性質的文件)
- ③ 可證明最近一年的年收入的材料(預扣稅單、收入證明、最終報稅表等)
- ④ 退休金、福利金等領取證明資料
- ⑤ 居住地戶口簿影本或租賃合約影本(顯示合約更新情況的資料)
- ⑥ 配偶簡歷
- ⑦ 母嬰健康手冊影本
- ⑧ 孩子的入學證明、出席/成績單
- ⑨ 存摺複印件/所有正在使用的頁面
- ⑩ 幾張快照(尤其是婚禮和招待會的快照)
- ⑪ 證件照4張(5cm x 5cm)
- ⑫ 其他
[其他事項]
- 1. 能證明你身分的東西
- 人物
- ①護照複印所有頁面
- ②外國人登記證複印件
- ③身份證複印件(駕駛執照,本國卡等)
- 2. 居留資格證明資料
- <工作資格>
- ·就業合同
- ·辭職複印件
- ·損益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向工作人員支付工資的材料(管理·管理)
- ·實習生的名冊/培訓計劃(培訓)
- ·その他
- <出國留學>
- ·學生證書
- ·成績·出勤證明
- ·註冊證書
- ·證書文件,如研究內容和審核內容(僅限於教師/機構發布的內容,不允許使用教師個人姓名的內容)
- <家庭住宿>
- ·婚姻關係,親子關係證明(結婚證,出生證等)
- <日經>
- ·日經發現(錯位)材料
- <育兒案例>
- ·兒童的戶籍
- ·孩子的居民卡
- ·兒童出生證明
- ·幾個快照
- <其它>
- ·認證圖片4表(5cm×5cm)
- ·その他
- 3.收入及生活費用證明資料
- 校長,贊助商
- ①在職證明
- ②了解最近1年度年收入的人(預扣稅,收入證明,最終申報表等)
- ③ 福利領取證明書等
- ④ 獎學金獲得證明(出國留學)
- ⑤ 匯款證明(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