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內部公司轉讓簽證?
而受讓簽證公司,總部設在日本,分支機構和員工購買公共和私人的外資機構,辦事處等營業場所內,以固定的時間週期傳送到一個地方位於日本的企業,在辦公室裡進行,“簽證涉及相當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商務簽證“的活動。
也就是說,在一定時期內從外國商務辦公室轉移到日本商務辦公室的技術,人文知識和國際商務簽證相應的活動屬於這一類。
獲得內部轉移簽證的要求
為了獲得內部轉移簽證,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任何條件。
- 1. 在與申請相關的調動之前,申請人必須在總公司、分公司或其他辦事處從事與「工程師/人文專家/國際服務簽證」相對應的工作至少一年。國外。
- 2. 獲得與僱用日本人同等以上的報酬。
▼ 關於在日本設有總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營業所的公私機構
“在日本設有總部,分支機構和其他辦事處的公共和私人機構”不僅包括私人公司,而且還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和其他組織。
它還包括外國政府機構和外國地方政府(包括地方政府)的關係。 不僅在日本設有總部的公司,而且在外國公司,外國附屬公司和合併公司等企業之間進行公司內部轉移。
▼ 關於轉乘
“轉讓”不僅包括同一家公司,還包括關聯公司(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等的員工。 具體而言,以下情況適用。
- 1、母子公司之間轉讓
-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轉移
- 3、子公司之間的轉移
- 4、子公司之間的轉讓
- 5. 轉讓至關聯公司(僅限母公司及關聯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關聯公司)
▼ 關於固定期間
“建立期限”意味著日本的關稅僅限於某些時期。 因此,如果您在日本工作而未指定期限,則無法獲得公司內轉移簽證。
內部轉移許可申請的注意事項
為了獲得在公司內部轉讓簽證,並沒有以書面形式,它具有上述要求的足夠的證明,也很難拿到簽證。
移民的各種簽證申請時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的方向,在為原則去這樣的地方入國管理局的人,就必須提交申請文件,等等。
申請流程
- 1、準備申請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
- ①申請文件和附件
- ②圖片(垂直4 cm×寬度3 cm)1離開
※在申請前的3個月內從正面拍攝,沒有背景的銳利。
請在照片背面描述申請人的姓名,並將其粘貼在申請表的照片欄中。 - ③其他
- [申請資格證明]
- ・答复信封(在標准信封上註明地址後,附有392日元郵票的郵票(用於簡單掛號信))
- 【申請更改居留身份和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
- ·出示護照和在留卡
- ·明信片(寫地址和姓名)
- 2. 向入國管理局提出申請 提交上述資料。
- 3.結果通知
- 在申請時遞交給移民局的信封或明信片將收到結果通知。
- 4. 入國管理局的手續
- [申請資格證明]
- 沒有必要。
- 【申請更改居留身份和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
- 去移民局,購買印花稅票並簽收。
企業內部搬遷簽證類別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有四類。
附加文檔的類型因類別而異。
類別1 | 上市有公司,互助公司從事保險業務,日本或外國國家和地方政府,獨立行政法人,特殊法人,並授權公司,日本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公益機構,給公司稅計劃1上市公司。 |
---|---|
類別2 | 在法定報告表中上一年度工資收入扣繳單總額中,預扣稅金額超過X萬的工資收入預扣稅表總額表 |
類別3 | 提交了上年度工資收入的工資收入預扣單的法定單據總表的組織/個人(不包括2類) |
類別4 | 不適用於上述任何一個的團體和個人 |
申請所需的附件文件
[申請資格證明]
“類別1”
- 1.季度報告影本或公司在日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明文件(影本)
“類別2”
- 1. 上一年度就業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紀錄總表(蓋章影本)
“類別3”
- 1. 上一年度就業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紀錄總表(蓋章影本)
- 2、下列能夠明確申請人活動內容的資料(包括活動內容、期間、職位、報酬等)
- (1)如果沒有不同的公司轉讓
- ①轉讓指示書一本
- ②辭職副本等1份
- (2)在公司轉讓不同的情況下
- ① 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及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向勞動者發放的規定勞動條件的文件15份
- (3)對於那些與官員或其他工人不對應的人,他們應如下。
- (1)就公司而言,載有規定高管薪酬的公司章程細則副本,或已決定高管薪酬的股東大會記錄副本(對於具有薪酬委員會的公司,則由委員會記錄副本組成)XNUMX份
- ②對於公司以外的組織,應提供該機構的一份文件,以闡明其職位(所分配的工作),期限和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 3. 下列文件之一,表示您調動前工作單位與調動後工作單位之間的關係。
- (1)在同一公司內搬遷的情況下
- ①清楚表明該公司在日本設有營業所的文件,例如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書。
- (2)如果二次轉讓給日本公司
- ①一份文件,闡明了日本公司與被借調的外國公司之間的投資關係
- (3) 借調至在日本設有辦事處的外國法人時
- ①一份澄清外國公司在日本設有辦事處的文件,例如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書。
- ②一份澄清外國公司與借調公司之間資本關係的文件
- 4. 申請人背景證明資料
- ①從事相關工作的機構,簡歷描述內容和期限,1
- ②從事過去1年是業務內容和狀態,在此期間,申請人曾在日本一直呆在一起,一年內公司內部轉讓居住奏效,立即在轉讓之前狀態立即境外機構轉移之前(的時期,這顯然是一個獎勵如果有的話,在那個時期工作的日本組織的文件)記錄1
- 5、下列能夠明確業務詳情的資料之一:
- (1)詳細描述工作場所的歷史,人員,組織,業務細節(包括主要客戶和交易結果)等的指南1
- ②符合上述①的文件由其他工作場所等準備.1
- ③註冊事項證書1
- 6.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影本
“類別4”
- 1. 上一年度就業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紀錄總表(蓋章影本)
- 2、下列能夠明確申請人活動內容的資料(包括活動內容、期間、職位、報酬等)
- (1)如果沒有不同的公司轉讓
- ①轉讓指示書一本
- ②辭職副本等1份
- (2)在公司轉讓不同的情況下
- (15)一份文件,根據《勞工標準法》第1條第XNUMX款和該法執行條例第XNUMX條,規定了授予工人的工作條件。
- (3)對於那些與官員或其他工人不對應的人,他們應如下。
- (1)就公司而言,載有規定高管薪酬的公司章程細則副本,或已決定高管薪酬的股東大會記錄副本(對於具有薪酬委員會的公司,則由委員會記錄副本組成)XNUMX份
- ②對於公司以外的組織,應提供該機構的一份文件,以闡明其職位(所分配的工作),期限和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 3. 下列文件之一,表示您調動前工作單位與調動後工作單位之間的關係。
- (1)在同一公司內搬遷的情況下
- ①清楚表明該公司在日本設有營業所的文件,例如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書。
- (2)如果二次轉讓給日本公司
- ①一份文件,闡明了日本公司與被借調的外國公司之間的投資關係
- (3)如果借調到在日本設有辦事處的外國公司
- ①一份澄清外國公司在日本設有辦事處的文件,例如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書。
- ②一份澄清外國公司與借調公司之間資本關係的文件
- 4. 申請人背景證明資料
- ①從事相關工作的機構,簡歷描述內容和期限,1
- ② 申請人調任前所在的外國機構,明確記載過去一年(申請人在日本境內以公司內部調任者的在留資格在日本居留的期間)從事的工作內容、職務及報酬。調職前一年)如果有的話,提供一份來自您在相關期間工作的日本組織的文件)
- 5、下列能夠明確業務詳情的資料之一:
- (1)詳細描述工作場所的歷史,人員,組織,業務細節(包括主要客戶和交易結果)等的指南1
- ②符合上述①的文件由其他工作場所等準備.1
- ③註冊事項證書1
- 6.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影本
- 如果是一項新業務,則需要一份業務計劃
- 7.有下列資料說明無法提交上一年度職工工資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記錄總表的原因的材料
- (1)對於免除預扣稅的機構
- ①外國公司預扣稅的免稅證明和其他明確表明不需要預扣的文件
- (2)對於上述(1)以外的機構
- ①工資支付所等的登錄表格一本
- ②以下任何材料
- ・最近三個月的工資收入,退休收入等所得稅的計算(帶收據蓋章的複印件)
- ・如果有特殊的交貨日期,請提供一份證明已被批准的文件
【申請改變居留身份的許可】
“類別1”
- 1.季度報告影本或公司在日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明文件(影本)
“類別2”
- 1. 上一年度就業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紀錄總表(蓋章影本)
“類別3”
- 1. 上一年度就業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紀錄總表(蓋章影本)
- 2、下列能夠明確申請人活動內容的資料(包括活動內容、期間、職位、報酬等)
- (1)如果沒有不同的公司轉讓
- ①轉讓指示書一本
- ②辭職副本等1份
- (2)在公司轉讓不同的情況下
- (15)一份文件,根據《勞工標準法》第1條第XNUMX款和該法執行條例第XNUMX條,規定了授予工人的工作條件。
- (3)對於那些與官員或其他工人不對應的人,他們應如下。
- (1)就公司而言,載有規定高管薪酬的公司章程細則副本,或已決定高管薪酬的股東大會記錄副本(對於具有薪酬委員會的公司,則由委員會記錄副本組成)XNUMX份
- ②對於公司以外的組織,應提供該機構的一份文件,以闡明其職位(所分配的工作),期限和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 3. 下列文件之一,表示您調動前工作單位與調動後工作單位之間的關係。
- (1)在同一公司內搬遷的情況下
- ①清楚表明該公司在日本設有營業所的文件,例如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書。
- (2)如果二次轉讓給日本公司
- ①一份文件,闡明了日本公司與被借調的外國公司之間的投資關係
- (3)如果借調到在日本設有辦事處的外國公司
- ①一份澄清外國公司在日本設有辦事處的文件,例如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書。
- ②一份澄清外國公司與借調公司之間資本關係的文件
- 4. 申請人背景證明資料
- ①從事相關工作的機構,簡歷描述內容和期限,1
- ② 申請人調任前所在的外國機構,明確記載過去一年(申請人在日本境內以公司內部調任者的在留資格在日本居留的期間)從事的工作內容、職務及報酬。調職前一年)如果有的話,提供一份來自您在相關期間工作的日本組織的文件)
- 5、下列能夠明確業務詳情的資料之一:
- (1)詳細描述工作場所的歷史,人員,組織,業務細節(包括主要客戶和交易結果)等的指南1
- ②符合上述①的文件由其他工作場所等準備.1
- ③註冊事項證書1
- 6.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影本
“類別4”
- 1. 上一年度就業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紀錄總表(蓋章影本)
- 2、下列能夠明確申請人活動內容的資料(包括活動內容、期間、職位、報酬等)
- (1)如果沒有不同的公司轉讓
- ①轉讓指示書一本
- ②辭職副本等1份
- (2)在公司轉讓不同的情況下
- ① 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及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向勞動者發放的規定勞動條件的文件15份
- (3)對於那些與官員或其他工人不對應的人,他們應如下。
- (1)就公司而言,載有規定高管薪酬的公司章程細則副本,或已決定高管薪酬的股東大會記錄副本(對於具有薪酬委員會的公司,則由委員會記錄副本組成)XNUMX份
- ②對於公司以外的組織,應提供該機構的一份文件,以闡明其職位(所分配的工作),期限和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 3. 下列文件之一,表示您調動前工作單位與調動後工作單位之間的關係。
- (1)在同一公司內搬遷的情況下
- ①清楚表明該公司在日本設有營業所的文件,例如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書。
- (2)如果二次轉讓給日本公司
- ①一份文件,闡明了日本公司與被借調的外國公司之間的投資關係
- (3)如果借調到在日本設有辦事處的外國公司
- ①一份澄清外國公司在日本設有辦事處的文件,例如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書。
- ②一份澄清外國公司與借調公司之間資本關係的文件
- 4. 申請人背景證明資料
- ①從事相關工作的機構,簡歷描述內容和期限,1
- ② 申請人調任前所在的外國機構,明確記載過去一年(申請人在日本境內以公司內部調任者的在留資格在日本居留的期間)從事的工作內容、職務及報酬。調職前一年)如果有的話,提供一份來自您在相關期間工作的日本組織的文件)
- 5、下列能夠明確業務詳情的資料之一:
- (1)詳細描述工作場所的歷史,人員,組織,業務細節(包括主要客戶和交易結果)等的指南1
- ②符合上述①的文件由其他工作場所等準備.1
- ③註冊事項證書1
- 6.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影本
- 如果是一項新業務,則需要一份業務計劃
- 7.有下列資料說明無法提交上一年度職工工資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記錄總表的原因的材料
- (1)對於免除預扣稅的機構
- ①外國公司預扣稅的免稅證明和其他明確表明不需要預扣的文件
- (2)對於上述(1)以外的機構
- ①工資支付所等的登錄表格一本
- ②以下任何材料
- ・最近三個月的工資收入,退休收入等所得稅的計算(帶收據蓋章的複印件)
- ・如果有特殊的交貨日期,請提供一份證明已被批准的文件
【申請延期申請期限】
“類別1”
- 1.季度報告影本或公司在日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明文件(影本)
“類別2”
- 1. 上一年度就業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紀錄總表(蓋章影本)
“類別3”
- 1. 上一年度就業收入預扣稅單等法定紀錄總表(蓋章影本)
- 2. 居民稅課稅(或免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各一份(一年的總收入及納稅狀況)
“類別4”
- 1. 居民稅課稅(或免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各一份(一年的總收入及納稅狀況)
準備申請文件時的注意事項
- ①請在簽發日期後的3個月內提交在日本簽發的所有證書。
- ②如果提交的文件是外文,請附上翻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