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境訂單系統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正在進行有關出境令制度的公關活動。《特別在留許可指南》透過上述內容的修改,我們旨在創造一個環境,讓擔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更容易向當地出入境管理機構舉報,並鼓勵他們自願舉報。
超過在留期限的外國人希望回國時,可以在不被拘留的情況下簡單地辦理手續。《出境指令系統》可以用來回國。如果您因驅逐出境程序返回日本,至少 5 年內無法進入日本。但是,如果透過「出境順序制度」返回日本,期限將縮短至一年。
可以使用出境指示系統的人
誰適用於以下任何一種都可以使用。
- 以迅速離開日本為目的出現在入國管理局
- 不屬於滯留期限屆滿以外的驅逐理由
- 入境日本後未因盜竊等規定的罪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工作。
- 過去從未根據離境令被驅逐出境或離開日本
- 一定要及時離開日本
對於希望回國且不受“離境指示系統”約束但自願出現在移民辦公室的外國人,臨時釋放許可因此,可以在不被拘留的情況下繼續辦理手續。此外,希望繼續在日本生活的人,必須先到入國管理局,說明想在日本生活的理由。
修改《特別在留許可指南》除了與日本人結婚的情況外,作為決定是否授予特別許可的積極因素,
- 自己出現在移民局
- 監護和撫養在日本中小學就讀並在日本居住相當長一段時間的親生子女的人。
- 申請人必須能夠在日本長期逗留並留在日本
請仔細聆聽這些指導原則。
此外,如果由於譴責等而發現違規行為,原則上它將被接納,但如果您聲明您出現,則可以在不通過臨時釋放的情況下繼續進行。
在遞解出境程序中審查申請內容後,如果法務大臣給予日本在留特別許可,則非法在留資格將被解除,該人將繼續作為在日居民在日本生活。我可以。此外,特別許可逗留積極因素學生消極因素因此,如果因此而未獲得許可,將發出驅逐令。
▼ 需要考慮的特別活躍的因素
- 外國人是日本人的子女或特別永住者的子女。
- 如果外國人撫養日本人或特別永住者之間所生的親生子女(婚生子女或父親承認的非婚生子女)並且屬於以下任何一項:事項。
- ① 親生子女未成年未婚。
- (XNUMX) 外籍人士實際上對孩子有親權。
- (XNUMX) 外國人實際在日本與孩子共同生活了相當長的時間,並撫養撫養孩子。
- 如果外國人與日本人或特別永住者合法結婚(不包括偽裝結婚或提交正式結婚登記以避免驅逐出境的情況),並且以下所有內容均適用。
- (一)夫妻共同生活較長時間,相互合作、互相幫助的。
- (XNUMX) 婚姻必須穩定成熟,如夫妻間有孩子。
- 外國人在日本的小學或中學教育機構(不包括以其母語提供教育的教育機構)就讀,與在日本居住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親生子女一起生活,並監護和撫養親生子女孩子。成為
- 外國人因疑難雜症等需要在日本接受治療,或被認為有必要照顧需要接受治療的親屬。
▼ 特別需要考慮的負面因素
- 曾因重罪被判刑等
<實施例>- 曾因滔天或嚴重罪行被判處有期徒刑。
- 那些因走私或銷售所謂的對社會有害的物品(例如非法毒品和手槍)而被判刑的人。
- 涉及出入境管理核心的違規行為或高度反社會的違規行為。
<實施例>- 您因與促進非法或變相逗留有關的罪行而被判入獄。
- 有自己或他人賣淫等嚴重擾亂日本社會秩序的行為。
- 犯有販賣人口等嚴重侵犯人權行為者。
▼ 其他負面因素
- 乘船偷渡、偽造護照等騙取入境、冒充在留資格等。
- 過去曾辦理過驅逐出境手續。
- 承認其他違反刑法或其他類似的不當行為。
- 其他在留資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