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
签证申请类型
申请居留资格证明书
外国人想进入日本(短期逗留除外)或公司发行在日本致电的资格证明书的情况下,申请颁发资格证明书。这是必需的应用程序。 海外的外国人必须携带其合格证明书进行移民检查。 合格证明书是出入境管理局承认入境日本的外国人的居留身份是“适当的”证明书。 在移民时提交此文件将有助于检查。
“注意事项” 不幸的是,即使您收到资格证书,也不意味着您肯定会通过移民局。
申请状态变更许可
许可更改居住状态的申请是将当前持有的居住状态更改为其他居住状态所需的申请。 (例如:“出国留学”→“技术/人文/国际工作”,“管理/管理”→“日本配偶等”。)如果您想换成永久居民,请申请永久居留许可。请注意不要出错。
“注意事项” 如果是工作签证,请在离开公司目前工作的公司时向移民局报告您离开公司。 只要重新工作的公司符合当前的居住状态,就没有问题,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会强迫这种居住状态的改变。 或者您需要改变公司的业务。
申请更新逗留期限的许可
如果您希望继续在日本开展活动,则在续签(延长)在留卡上注明的居住期限时,可以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注意事项” 在“大学生”居住地的情况下,对学校等的出勤率也在影响。 此外,请注意,即使您在居住期间多次改变就业状况,或者未缴纳居民税,也会影响逗留期限。
就业资格证书补助金申请
法务大臣证明,具有工作资格证书意味着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换工作时,“新公司的工作内容与旧公司的工作内容相同,因此居留身份没有问题。”我的意思是书面文件。 申请这种文件称为工作资格证书授予申请。 要申请,您必须满足以下三点之一。
- 拥有允许您工作的居住身份(工作签证)
- 拥有不合格的活动许可证
- 拥有居住身份而不受雇佣限制(身份签证)
“注意事项” 不论新公司的工作内容“适用”还是“不适用”现居住状态的活动内容,均颁发此工作资格证书。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最好改变公司的业务内容或避免换工作到该公司。申请就业状态证明书不是强制性的,但如果您这样做,您将证明您有资格在新公司获得在留资格,因此您在申请时提交的文件较少更新您的逗留期限。另一方面,在未取得在留资格证明书的情况下换工作,在申请在留期间更新时,在留资格不被承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强制变更在留资格。如果在留期限临近,需要出境一次,所以建议申请人或公司在换工作时申请工作资格证。
不合格的活动许可申请
如果您要进行的活动涉及的业务涉及的收入不属于您当前拥有的居留身份或将获得奖励,则必须事先申请许可,而不是取得资格资格。 例如,如果国际学生想兼职工作,则他/她必须获得此许可才能在兼职之前在其身份之外工作。 *根据与大学或理工学院签订的合同,具有资格的活动可以支持居住在国外的具有居留身份的外国人进行的教育和研究您不必得到治疗。
“注意事项” 对于不符合资格的活动,每周的最长工作时间限制为28小时(夏季,冬季和春季假期每天最多1小时)。 请注意,如果您每周超过8小时,将被驱逐出境。 此外,除允许的活动外,不允许在娱乐活动中申请与娱乐相关的兼职工作,例如酒吧,俱乐部礼仪小姐和服务生。 这也将被驱逐出境。 如果您违反指定条件并收到强迫撤离的通知,很遗憾,您别无选择,只能返回日本,不受移民管制。 点击此处查看详细说明
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许可
需要申请许可以取得居留身份的情况有:1.离开日本国籍的人2.以外国人身份在日本出生的人3.出于其他原因决定在日本居住的人已经在日本居住60天以上。这是获取居住身份的应用程序。 那些已经离开日本国籍,在日本出生的外国人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决定在日本居住的人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具体而言,离开日本国籍的人是希望退出日本国籍而成为外国国籍的人。 在日本以外国人身份出生的人是由一对外国人出生的孩子。 *如果丈夫或妻子是日本人,则可以通过提交通知获得日本国籍。 那些因其他原因而决定在日本居住的人是在日本的美国陆军成员,并希望在他们因退休而失去身份时继续留在日本。
再入境许可
再入境许可证是指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暂时离开该国旅行或出差,并试图由司法部长再入境日本以简化入境/着陆程序。在做之前给予的许可。 如果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未经本国许可而离开,外国人的居留身份和居住期限将丢失。 因此,当您再次进入日本时,将需要您办理签证,申请降落并通过降落程序后获得降落许可。 因此,如果您事先获得了重新入境许可,那么您将免于申请登陆时通常需要的签证。 此外,假定居住状态和停留时间继续存在。 另请参阅“视为重新入境许可证”。 有些重新入境许可证只能使用一次,有些可以在有效期内任意使用。 有效期最多可确定为1年。 (特殊永久居民5年)
再入境许可证
视为再入境许可证是2012年7月9日引入的系统。 通常,如果持有效护照和在留卡的外国人在离开日本后一年内重新入境以继续在日本的活动,则无需获得再入境许可。就是它。 持有效入境许可从日本出发的人,不能在国外扩大其有效期。 请注意,如果您离开日本后一年之内没有重新进入日本,您将失去居留身份。 如果您离开日本后的停留时间少于一年,则必须在停留期间之前重新进入日本。
出发订单系统
移民局创造了一个环境,使遭受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更容易通过离境令制度下的公共关系活动和对“特殊居留许可准则”的修订向当地移民局报告。我们旨在鼓励自发报告。 如果您是在日本居住了一段时间(超期)并希望返回日本的外国人,则可以使用“出发令系统”返回日本,该系统可让您以简单的方式继续进行,而不会被拘留。能够。 如果您通过驱逐程序返回日本,则您将至少有XNUMX年无法进入日本,但是如果您按照“退出命令系统”返回日本,则该期限将缩短为XNUMX年。
特别居留许可
特殊居住证是指司法大臣对因非法居留(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而非法居留的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给予特殊居留身份的制度。 是否给予特别居留许可由司法部长决定。 将通过综合考虑非法居民希望留下的原因,家庭条件,在日本的生活历史以及对人道主义的考虑来做出判断。 另外,据说司法部长可以在以下案件中给予特别许可,以使其停留。
- 当您获得永久居留许可。
- 当你曾经在日本有一个永久性的住所作为日本公民。
- 当你通过贩卖在另一个人的控制下留在日本。
- 当司法部长认为存在特别允许居住的情况时。
临时发布许可证申请
临时释放许可证申请是指申请在签发拘留或驱逐令后被拘留的外国国民,以便在某些条件下停止拘留。
“注意事项” 申请书本身不需要申请手续费,但是在许可的情况下需要存款(XNUM×10,000日元以下)需要注意。
难民旅行证书补助金申请
难民旅行证发行申请是指,已被确认为难民的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想入境或离开该国,可以通过申请难民旅行证来获得难民旅行证。这是必需的应用程序。 您可以在难民旅行证明书上显示的有效期内随意进入和离开任意次数。
“授予条件” 被认可为居住在日本的难民
难民申请
首先,日本的难民承认制度是在1982年通过在日本发布《难民地位公约》(“难民公约”)和《难民地位议定书》(“议定书”)而建立的。 难民身份申请保护那些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或政治见解而面临遭受迫害风险的当前居住在日本的人。申请难民认可。 2014年,申请难民身份的人数为5,000,只有11人被确认为难民。